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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December 2008

三浬拖釣魚網公聽會

今天去了那個公聽會
至少第一次見識到什麼是公聽會
現場的漁民其實很多 超多 還有包遊覽車來的 野都有發言
另外也有地方政府代表,漁會,其他休閒產業代表
官方則是學者,漁業署和立法委員

雖然是公聽會
不過很異常的 兩點開始到四點結束 
真的就是大家 純講
然後就結束
野沒有討論,辯論,針鋒相對之類的
只有主席也是署長最後暗批了幾句(補了幾槍!說什麼開放之後,你願意讓外縣市的來捕魚嗎?)

會後比較有建設性的建議(大部分是漁民和漁會提的) 是不是分區,分期,分網目(或是地方自治)的方式開放或是繼續禁止三浬捕魚,而且宜蘭,東部和西部,還有澎湖地理狀況本來就差很多。

另外有好玩的 是有一位漁民發言 說各位學者 立委... ...的助理大家好(因為立委講完話舊都走光 只剩助理)這位漁民真是誠實
另外我野不懂,為什麼專家和漁民會是對立的狀況
專家只是幫官方說話(實際上也是,因為官方ㄉ政策不就是這些專家定的嗎)
難道沒有幫漁民說話的大學科系專家?
一位漁業科系專家說
因為魚沒有選票,不能選馬總統,所以只有漁業專家可以幫魚說話(他覺得漁業專家是最了解魚的人)!
這是什麼奇怪的邏輯
另外漁民也當場想考這一些專家知不知道某種魚的產卵季節?

漁民也對海巡署的執法提出不滿,聲稱每次被罰就是六萬元或是被送法院
他們強調
海洋就是他們的田,他們的資產
在自己的田上面捕魚,卻被驅逐,被罰錢,
他們覺得自己辛苦的捕魚養家卻被當作是強盜 和小偷十分的不滿
這一點和野草莓還有最近很多運動的訴求倒是依樣
執法者行政濫權,濫用警察或是軍方的力量
而執法者到底有沒有守法 也是值得在討論的

最後建議政府漁業署固然要保障魚(海洋資源)的權利,但是同時也要保障漁民的權益,就像農委會保護農作物也保護農民是一樣的。不應該濫用行政資源或是海巡署的力量來獵殺漁民

另外對丁守中立委講的休閒漁業
真的覺得很寒心
台灣的休閒農業都註定失敗, 休閒農也只會讓農村地景和深層農村文化,傳統農耕方式,等許許多多深層的東西消失,只留下表層應付觀光客的那一部份
更多的農民只好到都市工作然後失業
現在丁某居然還提休閒漁業
真是很可怕
台灣國內的漁業目前看起來算是很不錯的自給自足狀態(至少台灣大家現在都還有便宜又新鮮的魚吃,你到英國就知道,沒新鮮好魚吃又貴,最後搞得大家不吃魚)
雖然漁民和從事漁業的人數應該是持續減少
漁村人口也朝都會區發展
但倒不至於整個漁業消失
引入休閒漁業,只會讓都會的資本家(有錢買觀光船2000萬/艘)夾資金和跨國觀光集團進入漁村
只會讓大部分的漁民失業或是變成雇工
漁民失去捕魚 這個文化和 生計的方法之後
只會導致更多的漁民家庭生之不平衡
然後被迫只好到都會區工作
然後也只會造成更多的失業人口
 更糟糕的是原本的漁村文化和漁村地景
卻可以一夕之間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