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December 2008

樂生投書 03122008

對古蹟的暴力


很遺憾的,原來台灣已經是一個行政機關可以濫用警察權的國家。十二月三日在樂生療養院。行政院衛生署及捷運工程局可以以中央指揮地方警力,以非常暴力的手法去架離在樂生院前為了保護古蹟,保護樂生院的阿公阿嬤的民眾,學生,老師,以電鋸破壞大門以進入院舍,以武裝警察全程監控捷運工程的進度。我不知道這樣的國家還有什麼希望。


我是研究景觀古蹟的學者,在二日經朋友的邀約過去樂生參觀,當晚樂青得到隔天會強制架設圍籬以及拆除部份房舍,以及各地警力在新莊丹鳳分局集結的訊息。在三日天亮之前。我們一起在樂生院的貞德舍前坐好並準備被警方架離。七點半左右院方和工務人員院報告完畢之後警方逐漸湧進貞德舍前面,在第一線的中原大學喻兆青教授先被警方架離,然後包括至少新莊,新店分局的警察就開始移動在第二線的樂生院民,然後就以直接且粗暴的方式逐一的架走坐在貞德舍前面靜坐抗議的學生們。而且因為這次出動的警力以男警居多,現場許多的女同學就被三四個男警拉扯著衣服架離。等到我們被警備車載往林口不知名山區的時候,我們得知貞德舍的門已經被用電鋸鋸開。

以台灣的文化資產法,只要樂生院的主管機關行政院衛生署直接提報文建會,樂生院區的古蹟爭議應可以有效率的解決。但數年來的行政過程的不公開,導致今日的爭端。更可悲的是,中央行政機關使用警察權去處理原本行政單位和工務單位應該以行政手段去解決的問題。並且一再的將民眾,大學生,大學教授以暴民處理。

在此呼籲再樂生療養院的古蹟爭議結束前,捷運施工單位應停止所有的拆除院舍以及架設圍籬的作業。倘若日後院區內的屋舍受損,捷運施工單位以及行政院衛生署,文建會也應負起相關的法律和行政責任。而對十二月三日的警方行動,警政署也應該清楚說明。


作者 景觀古蹟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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